多个驻外使领馆发布通知,来华/回国人员请尽量选择直飞航班

海外发布·中国
2021-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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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9日,民航局发出熔断指令,分别对埃塞俄比亚航空公司、南方航空公司、法国航空公司、肯尼亚航空公司、吉祥航空公司的多个航班实施熔断措施。

根据民航局通报,埃塞俄比亚航空公司2月2日、2月9日入境的ET684航班(亚的斯亚贝巴至上海)核酸检测阳性旅客分别为5例、8例,自2月22日(航班入境日期)起暂停该航班4周。

南方航空公司2月2日入境的CZ6068航班(加德满都至广州)核酸检测阳性旅客7例,法国航空公司2月5日入境的AF198航班(巴黎至上海,周五入境)核酸检测阳性旅客6例,肯尼亚航空公司2月6日入境的KQ882航班(内罗毕至广州,周六入境)核酸检测阳性旅客7例,自2月22日(航班入境日期)起暂停上述航班运行2周。

上述4个航线2月22日以前入境的航班可继续执行,如期间触发熔断机制,熔断时间将予以累加计算。熔断的航班量不得用于其它航线。

吉祥航空公司2月2日入境的HO1666航班(赫尔辛基至郑州)核酸检测阳性旅客5例,鉴于该航班是HO1608航班(赫尔辛基至上海)的奖励航班,自2月22日(航班入境日期)起,暂停HO1608(赫尔辛基至上海)航班运行2周,取消HO1666(赫尔辛基至郑州)航线航班。熔断的航班量不得用于其它航线。

民航局要求,上述5家航空公司要做好后续航班旅客安抚和机票退改等服务工作。


多个驻外使领馆发布有关回国/来华航班通知


近日,我多个驻外使领馆均发布通知,如当地有直航中国航班,赴华人员务必做此选择,将不再为自其领区出发、经第三国中转赴华,及从与中国有直航航班国家经其领区中转赴华的人员审发健康码。

如赴华人员始发地无与中国直航航班,或直航航班处于被熔断状态,确需中转的,无论以何种交通方式均只能中转一次,驻第二程所在地使领馆将根据驻第一程所在地使领馆审核情况,决定是否发放健康码。


29个驻外使领馆相关政策及实施时间汇总:

驻旧金山总领馆——自2021年2月22日起;

驻洛杉矶总领馆——自2021年2月18日起;

驻墨西哥使馆——自2021年2月24日零时起;

驻新加坡使馆——自2021年2月25日航班起;

驻印度使馆——自2021年2月25日零时起;

驻以色列使馆——自2021年2月25日零时起;

驻埃及使馆——自2021年3月2日起;

驻土耳其使馆——自2021年2月22日起;

驻肯尼亚使馆——自2021年2月23日起;

驻伊朗使馆——自2021年2月23日起;

驻阿联酋使馆——自2021年2月23日起;

驻巴西使馆——自2021年2月23日零时起;

驻几内亚使馆——自2021年2月22日零时起;

驻南非使馆——自2021年2月22日起;

驻澳大利亚使馆——自2021年2月25日航班起;

驻新西兰使馆——自2021年3月1日起;

驻法国使馆——自2021年2月26日起;

驻奥地利使馆——自2021年2月17日(含当日)起;

驻俄罗斯使馆——自2021年2月20日起;

驻白俄罗斯使馆——自2021年2月19日及2月24日起;

驻罗马尼亚使馆——自2021年2月22日起;

驻捷克使馆——自2021年2月20日(含)起;

驻西班牙使馆——自2021年2月23日(含当日)起;

驻葡萄牙使馆——自2021年2月16日起;

驻匈牙利使馆——自2021年2月19日起;

驻塞尔维亚使馆——自2021年2月10日起;

驻意大利使馆——自2021年2月17日起;

驻瑞士使馆——自2021年2月26日起;

驻比利时使馆——自2021年2月10日起;

驻荷兰使馆——自2021年2月24日起;

驻丹麦使馆——自2021年2月20日起;

驻瑞典使馆——自2021年2月19日起;

驻挪威使馆——自2021年2月19日起;

驻波兰使馆——自2021年2月22日(含)起;

驻芬兰使馆——自2021年2月19日(含)起。


驻旧金山总领馆


通知:对从旧金山赴华乘客“双检测”的补充要求(部分)


一、在美人员避免中转第三国赴华。  

为减少中转途中的交叉感染,建议自美赴华人员搭乘直达航班。总领馆不再为从美国经第三国赴华人员审发健康码。  

二、在第三国人员谨慎选择经旧金山赴华。  

(一)所在国有直达赴华航班的第三国人员,请勿通过旧金山赴华,总领馆将不为此类人员审发健康码。  

(二)所在国无直达赴华航班的第三国人员,建议慎重考虑旅行风险,谨慎决定是否赴华。如确有紧急、必要事由需经旧金山赴华的,无论其来旧金山的交通方式,均须:  

1、在始发国进行“双检测”,并先按中国驻当地使领馆要求申请获得有效健康码。  

2、在旧金山按总领馆要求进行“双检测”,并提交检测证明、来美及赴华机票行程单、来美签证(或其他居留证件)以及健康码申请所需其他必要材料。总领馆将逐一查验始发地健康码审核记录。  

三、有新冠肺炎感染史人员,应在病愈后隔离监测、检查后申请健康码。  

上述要求自2021年2月22日起实施。如西雅图赴华航班恢复,上述要求将同样适用于从西雅图赴华乘客,并自赴华航班恢复之日起生效。  


驻洛杉矶总领馆


通知:对从洛杉矶赴华乘客“双检测”的补充要求


一、在美人员避免中转第三国赴华。  

自2021年2月18日起,总领馆不再为从美国经第三国赴华人员审发健康码。  

二、在第三国人员谨慎选择经洛杉矶赴华。  

(一)所在国有直达赴华航班的第三国人员,请勿通过洛杉矶赴华,总领馆将不为此类人员审发健康码。  

(二)所在国无直达赴华航班的第三国人员,建议慎重考虑旅行风险,谨慎决定是否赴华。如确有紧急、必要事由需经洛杉矶赴华的,无论其来洛杉矶的交通方式,均须:  

1、在始发国进行“双检测”,并先按我驻当地使领馆要求申请获得有效健康码。  

2、在洛杉矶按总领馆通知要求进行“双检测”,并提交检测证明申请健康码。总领馆将逐一查验始发地健康码审核记录。  

三、有新冠肺炎感染史人员,应在病愈后隔离监测、检查后申请健康码。

   

驻墨西哥使馆


关于调整健康码和健康状况声明书二维码受理要求的通知(部分)


自墨西哥城时间2月24日(周三)零时起,驻墨西哥使领馆对确有必要自墨西哥乘机赴华人员执行以下要求:


一、航班要求

(一)始发国为墨西哥

为避免经多国中转交叉感染风险,请自墨西哥出发赴华人员务必只中转一次赴华(如经德国、法国、荷兰或土耳其等国中转)。

(二)始发国为第三国

1、如乘客目前所在第三国有赴华直航航班,则须乘坐此直航航班。如自行来墨西哥中转赴华,驻墨西哥使领馆一律不审发健康码。第三国直航航班因熔断且暂无其它直航的,参考以下第2条。

2、如乘客目前所在第三国无赴华直航航班,无论自驾、乘车还是乘坐航班来墨西哥乘机,均视为一次中转。所有乘客均须凭第一段行程出发前48小时内的双检测结果向中国驻始发国使领馆(或代管馆)申请健康码,并在第二段行程登机前48小时内在驻墨西哥使领馆认可检测机构完成双检测并申请健康码。驻始发国使领馆(或代管馆)未审发首段行程健康码的,驻墨西哥使领馆亦不予审发第二段行程健康码。

3、自墨西哥起计算行程,驻墨西哥使领馆仅为中转一次赴华的乘客审发健康码。中转两次或以上的,不予审发。


驻新加坡使馆


中国驻新加坡使馆关于避免中转赴华的提醒


自2月25日航班起,我馆不再为长居地与中国内地有直航航班的中转旅客(包括入境新加坡后转机及去往第三国或地区中转等情形,不含在新下船回国的中国籍船员)审发绿色健康码,有关旅客应在长居地搭乘直航航班赴华。

赴华旅客申领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时,应与“双检测”阴性证明一并上传已付费的赴华机票订单。对于“双检测”证明中未标注新加坡长期准证人员,应同时上传来新机票或登机牌或出入境记录等。

如赴华旅客长居地未与中国内地通航,确需来新转机赴华的,应遵循“只转一次”原则,向长居地中国使领馆申请健康码,并凭该健康码截图、新加坡检测机构的核酸和血清IgM抗体双阴性检测证明向我馆申请健康码。如无长居地健康码或与申报行程不符的,我馆将不予审发赴华健康码。

2月25日之前从新加坡赴华中转旅客仍按我馆2月2日《关于进一步做好中转赴华人员“双检测”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申请健康码。


驻印度使馆


关于驻印度使馆调整赴华人员健康码受理要求的通知


一、始发地印度(无赴华直航)人员。如此类人员仅经一个第三国或地区一次中转赴华,在登机前48小时内,应在始发地印度和德国法兰克福机场分别进行“双检测”并申领健康码。

申请时除上传印度卫生部直属印度医学研究理事会(ICMR)授权、中国驻印使领馆认可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和血清IgM检测阴性报告、签证页、机票订单以便获取驻印使领馆出具的首个健康码以外,还需同时上传在德国法兰克福机场指定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双检测”阴性报告,并获取中国驻德国使领馆出具的第二个健康码。

如此类人员经两个及以上国家(或地区)中转赴华,驻印度使领馆将不再受理其健康码申请。

二、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要求,除因接种新冠疫苗产生的IgM、IgG抗体阳性外,曾被确诊患有新冠肺炎病史或虽未曾被确诊但核酸检测、IgM、IgG抗体检测结果任一项为阳性者,应提供当地医院出具的载有肺部CT或X光结果的诊断证明、两次核酸检测阴性(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证明。当事人应如实申报病史及检测情况。如属上述情况,需进行14天隔离管理及健康状况检测,如检测正常,并能提供登机前48小时内核酸和IgM抗体检测复查结果,符合“双阴”要求的,我馆将为其审发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

三、重要提醒

(一)中(印)度暂未恢复定期商业客运服务,请在始发国乘坐直航赴华,不要前来印度转机。

(二)申请健康码时务必如实、准确、完整填报所有信息。如不属实,驻印使领馆将予以拒发,造成的损失由申请人自负。请在登机前至少提前12小时提交申请材料,以便审发绿码。

四、本通知有关要求将于2021年2月25日零时起实行。


驻以色列使馆


关于调整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受理要求的通知


自2月21日起,驻以色列使馆对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受理要求调整如下: 

   

一、我馆仅受理始发地为以色列且搭乘直航赴华航班乘客的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申请,申请时需同时上传:

1、驻以使馆认可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PCR和血清IgM双检测阴性报告;2、机票行程单;3、以色列居留证明(包括以色列身份证、签证或入境章等)。     

二、我馆原则上不受理自以出发、经第三国中转赴华人员的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申请。     

三、考虑到以色列本·古里安国际机场不具备为中转乘客提供核酸PCR和血清IgM双检测的条件,我馆不受理自第三国出发、来以中转赴华人员的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申请。  


驻埃及使馆


关于在埃中国公民赴华登机前进行14天隔离管理的紧急通知


自2021年3月2日起,所有自埃及出发搭乘航班赴华的在埃中国公民需在参加航空公司闭环管理前自行进行14天隔离管理,并由所属单位(中资企业、侨团、学联或当地任教院校)出具《申请人已自行隔离满14天证明》(以下简称“隔离证明”)。

赴华中国公民须在参加航空公司闭环管理时出示上述证明,并在登机前48小时内凭使馆指定的两家检测机构“交叉双检测”双阴证明、隔离证明、护照首页等信息申领健康码或电子版《健康状况声明书》。同时,上述证明务必于登机前三天发使馆相关处室备案:


驻埃中资企业和机构人员发至经商处邮箱

eg@mofcom.gov.cn

留学人员、教师发至教科处邮箱

jycegypt@hotmail.com

侨胞发至领侨处邮箱

consulate_egy@mfa.gov.cn

逾期不予受理。  


驻土耳其大使馆


关于驻土耳其使领馆调整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受理要求的通知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十分严峻,国际旅行交叉感染风险较大,为减少疫情跨境传播,建议您“非必要,非紧急,不旅行”。

为避免经多国中转交叉感染风险,保障国内外广大同胞健康安全,根据国内统一部署,自2021年2月22日零时起,中国驻土耳其使馆和驻伊斯坦布尔总领馆对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受理要求调整如下: 


一、始发国有直飞赴华的航班。请勿前往土耳其转机。驻土耳其使领馆将不再受理此类人员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申请。

二、始发国无直飞赴华航班或有直飞航班但被熔断。此类人员如经两个及以上国家中转赴华,驻土耳其使领馆不受理其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申请。如此类人员仅经土耳其中转赴华(全程仅中转一次),可向驻土耳其使领馆申请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申请时需同时上传:  

1、驻土耳其使领馆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和血清IgM(含IgG检测数据)双检测报告;  

2、始发地—土耳其—中国的全程机票行程单;  

3、始发国居留证明材料(包括当地身份证或有效签证等);  

4、驻始发国使领馆审发的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截图;  

5、护照上的土耳其入境章。 

三、土耳其本地居民。如此类人员搭乘赴华直飞航班,可向驻土耳其使领馆申请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申请时需同时上传:

1、驻土耳其使领馆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和血清IgM(含IgG检测数据)双检测报告;  

2、机票行程单; 

3、土耳其居留证明(土耳其身份证或长期签证)。  

四、自国内临时来土耳其人员。如此类人员搭乘直飞赴华航班,可向驻土耳其使领馆申请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申请时需同时上传:  

1、驻土耳其使领馆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和血清IgM(含IgG检测数据)双检测报告;  

2、机票行程单;  

3、护照上的中国出境章、土耳其入境章。  

五、自土耳其赴华务必选择直飞航班。驻土耳其使领馆不再受理自土耳其出发,经其他国家或地区中转赴华的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申请。

六、其他重要提醒  

(一)做好行前闭环管理。目前,土耳其疫情形势严峻复杂,请赴华人员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完成检测后自我闭环管理。本着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的态度,切勿再安排外出观光、游览、就餐、会友等活动,将旅途感染风险降到最低。

(二)鉴于近期申请检测人员较多,部分检测机构需提前预约,请赴华乘客务必提前与检测机构联系预约,并确认采样后检测报告出具时间(核酸和血清抗体检测报告出具时间可能不同,请务必提前联系确认),确保能在时限要求内完成检测。获得检测报告后务必认真核对检测报告中个人信息是否准确。  

(三)驻土耳其使领馆提醒赴华人员务必如实申报个人信息,提供真实、有效的检测报告。如因个人申报信息错误造成无法审核通过、乘机延误等情况,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后果。如发现故意隐瞒病情、涂改伪造检测报告情况,将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  

(四)伊斯坦布尔机场检测服务不设在中转区内,自此中转赴华的乘客须提前办妥土耳其签证,入境后完成二次检测方可登机。中国驻土耳其使领馆提醒拟从其他国家出发经伊斯坦布尔转机的赴华乘客,务必行前充分了解信息,慎重做出决定,避免行程受阻。  

此前发布通知的内容有与本通知不一致者,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衷心感谢您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土耳其紧急救助电话:155 (报警);112 (急救)  

驻土耳其使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90-5388215530  

驻伊斯坦布尔总领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90-5313389459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86-10-12308或+86-10-59913991


驻肯尼亚大使馆


关于调整健康码和健康状况声明书二维码受理要求的通知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十分严峻,国际旅行交叉感染风险较大。近期,自肯尼亚乘机赴华人员中又发现多起新冠病毒检测呈阳性病例,并有多架次赴华航班熔断。为进一步防止疫情跨境传播,自2021年2月23日零时起,中国驻肯尼亚使馆健康码和健康状况声明书二维码(以下统称健康码)受理要求调整如下:


一、所有拟乘机自肯或经肯中转赴华人员向中国驻肯尼亚使馆申领健康码时,除上传符合要求的检测报告外,还需上传完整行程单、在肯居留证明(如居留许可、签证等)或有肯尼亚入境章的护照页扫描件。

二、对于长居肯尼亚的拟赴华人员:

1、赴华须选择直飞航班。中国驻肯尼亚使馆不再受理从肯尼亚出发经第三国转机赴华人员的健康码申请。

2、在肯中资企业和项目拟回国人员申领健康码时还需上传由相关企业、隔离单位出具的已隔离满14天证明,证明应包含申请人姓名、性别、护照号、隔离时段、隔离地点等。

三、对于长居国家非肯尼亚、需经肯中转的拟赴华人员:

1、如始发国与中国有直航航班,须搭乘直航航班赴华;如始发国与中国无直航航班,须自始发国直接来肯中转赴华,并分别在始发国和肯尼亚完成满足相关要求的检测,向中国驻始发国使领馆和驻肯尼亚使馆分别申领健康码。

2、所有经肯中转赴华人员,均须在肯进行“交叉双检测”。其中,两次核酸检测应在中国驻肯尼亚使馆指定的6家检测机构中任选不同的2家进行采样和检测;两次血清IgM抗体检测应在具备肯卫生部要求资质的检测机构中任选不同的2家进行采样和检测。收齐4份阴性报告后,应即在健康码申报系统内同时提交,“检测采样日期”须填写最早一次采样的日期。


驻伊朗大使馆


关于调整健康码受理要求的紧急通知”的重要公告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十分严峻,国际旅行交叉感染风险较大,建议您 “非必要,不旅行”。

为避免经多国中转交叉感染,根据相关部门工作要求,中国驻伊朗大使馆自2021年2月23日起,仅为自伊朗直飞中国航班乘客审发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原则上不受理自伊朗出发、经第三国中转赴华人员的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申请,不受理自第三国来伊中转赴华人员的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申请。

自伊朗直飞中国航班乘客在申请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时,须一并上传行程单及在伊有效居留证明。我馆不受理通过临时免签入境政策来伊人员的健康码和健康状况声明书申请。

所有与中国通航国家人员应搭乘直航赴华。对所在国家无直飞国内航班,确有必要来伊中转赴华的乘客,须持有中国驻始发地使领馆审发的健康码。中转期间,在伊完成“双检测”后,须向我馆申请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我馆将向始发地健康码发放馆核实健康码情况。

驻伊朗大使馆再次提醒:自伊朗赴华旅客,须严格遵守相关防疫要求,因未申请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导致登机和入境受阻、滞留或造成疫情扩散风险,相关后果和责任由旅客自行承担。


中国驻伊朗大使馆领保电话:+98-9122176035

中国外交部全球领保服务应急呼叫中心24小时热线:+86-12-12308、+86-10-59913991


驻阿联酋总领馆


关于驻阿联酋使领馆调整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受理要求的通知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十分严峻,国际旅行交叉感染风险较大,建议您“非必要、不旅行”。为避免经多国中转交叉感染风险,保障国内外广大同胞健康安全,根据国内统一部署,自2月23日起,驻阿联酋使领馆对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受理要求调整如下:


一、始发国有赴华直飞航班的人员。请勿前往阿联酋转机。驻阿联酋使领馆将不再受理此类人员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申请。

二、始发国无赴华直飞航班的人员。如此类人员经两个及以上国家中转赴华(例如:几内亚-德国-阿联酋-中国),驻阿联酋使领馆不再受理其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申请。

如此类人员仅经阿联酋中转赴华(例如:几内亚-阿联酋-中国),且在阿联酋停留时间较短,可向驻阿联酋使领馆申请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其中,国航CA942和阿联酋航空EK362航班人员在阿联酋停留少于120小时,阿提哈德航空EY862航班人员在阿联酋停留少于240小时,否则不予受理。申请时需同时上传:

1、驻阿联酋使领馆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和血清IgM双检测报告;

2、始发地-阿联酋-中国的全程机票行程单;

3、始发国居留证明材料(包括当地身份证和长期签证等);

4、驻始发国使领馆审发的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截图;

5、护照上的阿联酋入境章。

三、阿联酋本地居民。如此类人员搭乘赴华直飞航班,可向驻阿联酋使领馆申请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申请时需同时上传:

1、驻阿联酋使领馆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和血清IgM双检测报告;

2、机票行程单;

3、阿联酋居留证明(包括阿联酋身份证或长期签证)。

四、自国内临时来阿联酋人员。如此类人员搭乘赴华直飞航班,可向驻阿联酋使领馆申请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申请时需同时上传:

1、驻阿联酋使领馆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和血清IgM双检测报告;

2、机票行程单;

3、护照上的中国出境章、阿联酋入境章。

五、自阿联酋赴华务必选择直飞航班。驻阿联酋使领馆不再受理自阿联酋出发,经其他国家或地区中转赴华的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申请。

六、其他重要提醒

(一)关于做好行前闭环管理。目前,阿联酋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单日新增确诊人数居高不下。请赴华人员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完成检测后自我闭环管理。本着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的态度,切勿再安排外出观光、游览、就餐、会友等活动,将旅途感染风险降到最低。

(二)关于健康码审核时间。阿联酋系重要航运枢纽,健康码/健康声明书审核工作量巨大,请提交申请后耐心等待,驻阿联酋使领馆工作日、周末和节假日均审核相关申请。

(三)如不符合中转条件而执意来阿联酋中转,导致不能赴华所造成的损失,由相关人员自负。

(四)申请健康码/健康申明书时,务必如实、准确、完整填报相关信息。如不属实,使领馆将予以拒发,造成的损失由申请人自负。

特此通知。衷心感谢您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86-10-12308或+86-10-59913991

驻阿联酋使馆24小时领保值班电话:+971-504176589

驻迪拜总领馆24小时领保值班电话:+971-4-3947588


驻巴西大使馆


关于调整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受理要求的紧急通知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十分严峻,国际旅行交叉感染风险较大,建议您“非必要、非紧急、不旅行”。为避免经多国中转交叉感染风险,保障国内外广大同胞健康安全,根据统一部署,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驻巴西使领馆对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HS码/HDC码)受理要求调整如下:


一、即日起,驻巴西使领馆只受理始发地为巴西且仅在第三国(如法国、德国、葡萄牙等)中转一次赴华乘客的HS码/HDC码申请,即不再受理自其他国家出发经巴西赴华或从巴西出发中转两次以上赴华乘客的HS码/HDC码申请。

二、申请HS码/HDC码须同时上传的资料包括:

(一)本人护照信息页;

(二)驻巴西使领馆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48小时内有效核酸和血清IgM抗体检测阴性报告;

(三)中转地核酸和血清IgM抗体双检测预约证明;

(四)巴西-中转地-中国的全程机票行程单;

(五)巴西居留证明材料(临时来巴人员提供签证、护照上中国出境章、巴西入境章页复印件等);

(六)《健康防护承诺书》;

(七)新冠疫苗接种证明(如有)等使领馆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其他重要提醒

(一)做好行前闭环管理。目前,巴西疫情形势依然严峻,请赴华人员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完成检测后自我闭环管理,切勿再安排外出聚餐、游览、会友等活动,将旅途感染风险降到最低。

(二)健康码审核时间。请提交申请后耐心等待,驻巴西各馆工作日、周末和节假日均受理相关申请。

(三)申请健康码/健康申明书时,务必真实、准确、完整填报相关信息。如不属实,使领馆将予以拒发,造成的损失由申请人自负。

(四)如不符合中转条件而执意来巴或第三国中转乘客,导致不能赴华所造成的损失,由本人自负。


驻几内亚总领馆


关于调整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受理要求的通知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十分严峻,国际旅行交叉感染风险较大,中国驻几内亚大使馆再次提醒在几中国公民“非必要、非紧急、不旅行”。

如确有必要回国,为降低多次中转可能造成的交叉感染风险,请务必仅经一国中转。在向我馆申领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时,除向所在企业或华侨华人联合会提前报备及上传“双阴性检测”证明外,请一并上传行程单以供审核。向中转地使领馆申领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请自行留意相关使领馆通知要求。  

如不符合上述要求,使馆将拒绝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申请。上述措施自2月22日(星期一)起实施,请遵照执行。


驻南非使馆


关于进一步加强远端防控工作相关措施的通知


一、对在南非的中国企业和项目拟回国人员(含零散回国人员),登机前要至少提前14天进行隔离闭环管理。有关企业机构要切实承担监管责任,加强隔离管理,并在隔离结束后为回国人员出具书面证明。申请人申请健康码时,请一并上传上述证明。

二、为减少经其他国家中转交叉感染风险,请由南非出发赴华人员务必搭乘直航航班赴华,驻南使领馆将不再受理拟经第三国赴华人员申领健康码的申请。申请人需同时上传行程单和居留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居留证、签证等)。

三、对自与中国不通航国家出发经南非中转赴华人员,需在始发国获得我驻当地使领馆审发的健康码。入境南非后,到当地我使领馆指定机构进行交叉的核酸和IgM抗体“双检测”,获得有关检测结果后,再向我驻南使领馆申请健康码。

四、赴华船舶在南非港口停靠时,要严格落实“非必要,不登船,不下船”要求。如当地人员登船作业,须采取严密防护和严格消杀措施,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五、曾确诊、已治愈(或自愈)人员和曾检测阳性人员,须提供当地医院出具的载有肺部CT或X光结果的诊断证明、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并在进行14天隔离管理和健康状况监测正常后,提供登机前48小时内核酸和IgM抗体检测复核结果。申领健康码时,请将有关诊断证明和阴性检测证明一并上传小程序。

六、本通知自2021年2月22日起实施。


驻澳大利亚使馆


中国驻澳大利亚使馆关于避免中转赴华的提醒


如您确有必要赴华,请您务必从本国直飞,搭乘直航航班赴华。中国驻外使领馆将不再为拟到第三国中转来华人员发放绿色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未通航国家或地区除外)。

目前,从澳大利亚出发赴华有直航航班,请您回国务必选择直航,勿通过中转航班赴华。同时,请您按规定上传“双检测”阴性证明。

如您所在长居地未与中国内地通航,确需来澳转机赴华的,原则上仅可中转一次,须向长居地中国使领馆申请健康码。驻澳使领馆根据该健康码截图、澳大利亚检测机构的核酸和血清IgM抗体双阴性检测证明审发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


驻新西兰使馆


关于申请健康码赴华需提交补充材料的通知


为避免经多国中转引发交叉感染风险,自新西兰赴华人员务必从当地直飞赴华,不得从新经第三国中转赴华。其他与中国开通直航国家的人员不得经新中转回国。为确保直飞,自2021年3月1日起,所有自新赴华人员在申请健康码(健康声明书)时,须同时上传旅行行程单和新西兰签证(或其他居留证明),以顺利获得健康码(健康声明书)。

请在申请健康码(健康声明书)时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检测报告等材料。如因申报信息错误造成无法审核通过、乘机延误等情况,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后果,故意隐瞒病情、涂改伪造检测报告将引发法律风险。


驻法国使馆


关于调整健康码受理条件的最新通知


自2021年2月26日起,中国驻法国大使馆就健康码受理条件调整如下:


一、自法国直飞赴华人员

(一)自法国始发直飞赴华人员在上传核酸检测证明和血清IgM抗体检测证明时,请一并上传居留证明、签证等材料,证明个人常住地为法国,否则无法获得健康码。

(二)在法中资机构和项目拟回国人员,需在登机前进行至少14天的隔离闭环管理,并在申请健康码时一并上传企业出具的隔离管理承诺书,否则无法获得健康码。

二、自法国中转赴华人员

(一)始发国有直飞赴华航班的人员,请勿经法国转机赴华,否则无法获得健康码。

(二)始发国无直飞赴华航班的人员,须在出发前向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申请健康码。抵达戴高乐机场后,须在机场完成核酸检测和血清IgM抗体检测,然后通过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小程序(中国籍乘客)向我馆申请健康码。

(三)此前系统自动核发转机乘客健康码的做法不再适用,改由中国驻法国大使馆人工审核。

(四)来法转机乘客在始发国购买机票时,须同时通过实名预约中转检测,抵达戴高乐机场后凭护照、机票和预约确认函检测。中转时间不足10小时的,航空公司暂不予售票。请留意检测中心开放时间,并仔细阅读相关销售条款。戴高乐机场咨询电话为0033-170363950。

(五)中转时检测结果呈阳性的,请按照机场安排赴指定地点隔离,转阴后继续隔离14天,如检测结果仍为阴性,方可赴华。抗体阳性乘客亦可自行购买机票返回始发国。以上费用均需自理。

(六)如因接种新冠疫苗产生IgM抗体阳性,请在申请时一并上传接种证明,我馆会在核查属实后发放健康码。

三、我馆不为自法国出发经第三国中转赴华人员发放健康码,请选择直飞航班。


驻奥地利使馆


关于从奥地利乘坐赴华航班相关要求的通知


从2021年2月17日起(含当日),中国驻奥地利使馆对确有必要从奥地利乘机赴华的乘客执行如下要求:


1、始发国为奥地利

在奥地利居住的所有人员必须乘坐由奥地利直飞国内的航班。其中,直飞北京的国航CA842航班仅允许奥地利公民以及在奥中国公民乘坐。我馆将不再为前往第三国中转的乘客审发第一阶段绿码,中转国也不会为此类乘客审发第二阶段绿码。

2、始发国为第三国

(1)如第三国有赴华直航航班,则乘客须乘坐此直航航班。凡来奥地利中转赴华的,我馆一律不审发第二阶段绿码。第三国直航航班因熔断且暂无其它直航的,参考第(2)条。

(2)如第三国无赴华直航航班,乘客无论自驾、乘车还是乘坐航班前往奥地利乘机,均视为一次中转。所有乘客均须凭第一段行程出发前48小时内的双检测结果向中国驻始发国使领馆申请绿码,并在第二段行程登机前48小时内在奥当地检测机构完成双检测并向我馆申请绿码。始发国未审发首段行程绿码的,我馆亦不予审发第二段行程绿码。

(3)我馆仅为中转一次的乘客审发第二段行程绿码。中转两次及以上的,不予审发绿码。


驻俄罗斯使馆


关于调整自俄赴华人员核酸和血清抗体检测要求的通知


一、自俄赴华人员应选择搭乘直航航班。驻俄使领馆不为自俄出发经第三国中转赴华人员,以及自第三国来俄中转赴华人员发放健康码。申请健康码时请同时提供居留证明(签证等)和机票行程单。

二、经中俄两国主管部门协商,驻俄使领馆指定检测机构作出相应调整(见附件),拟回国人员请及时咨询所在领区的使领馆。

三、本通知有关要求自即日起实施。


驻白俄罗斯使馆


驻白俄罗斯使馆关于严格中转搭乘航班赴华措施的最新通知


一、自即日起,身在白俄罗斯境内的乘客,请务必从白俄罗斯乘国航CA722直航航班前往中国,避免选择经第三地中转赴华。

二、自2月24日开始,第三地乘客如选择经白俄罗斯中转搭乘CA722航班赴华的,若始发地系与中国通航的国家,我馆将不再为其审发健康码。

三、自2月24日开始,如始发地系与中国不通航国家,乘客可经白俄罗斯搭乘CA722航班中转赴华,但中转地只能为白俄罗斯一地。

四、搭乘CA722航班赴华乘客,在申领健康码时,除按照我馆1月22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调整和规范核酸和血清特异性IgM抗体检测安排的通告”中各项要求外,还须上传行程单及有效居留证件(包括白俄罗斯签证、在白俄罗斯的长期或短期居留证明),如您的行程及居留证件不符合上述要求,您将无法获得我馆审发的绿色健康码。

五、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要求,除因接种新冠疫苗产生的IgM、IgG抗体阳性外,曾被确诊患有新冠肺炎病史或虽未曾被确诊但核酸检测、IgM、IgG抗体检测结果任一项为阳性者,应提供当地医院出具的载有肺部CT或X光结果的诊断证明、两次核酸检测阴性(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证明。上述乘客完成以上步骤后需进行为期14天的隔离管理。隔离期满后,当事人如能提供登机前48小时内核酸和IgM抗体检测复查结果,符合“双阴”要求的,我馆将为其审发健康码。

六、因接种新冠疫苗产生的IgM、IgG抗体阳性,当事人需上传疫苗接种证明。我馆经审核后为其审发健康码。


驻罗马尼亚使馆


关于调整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受理要求的通知


自2021年2月22日起,中国驻罗马尼亚使馆对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受理要求调整如下:


一、自罗马尼亚出发的人员,无论乘坐何种交通工具赴第三国中转赴华,均应在罗和中转地分别进行新冠病毒核酸和血清IgM抗体“双检测”,并分别向驻罗使馆和驻中转地使领馆申领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

如未在罗检测并获得驻罗使馆审发的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驻中转地使领馆将无法为其审发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

二、自罗马尼亚出发的人员,最多只能中转1次赴华。在申领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时,请按要求上传赴华行程单、罗居留证明(如居留卡、签证)等材料。驻罗使馆将不再为中转2次及以上的赴华人员审发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


驻捷克使馆


关于调整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受理要求的通知


一、捷克目前无直飞赴华航班,所有中外籍乘客自捷克出发赴华最多只能进行一次中转,赴华乘客无论自驾、乘车还是乘坐航班前往第三国乘机赴华,均视为一次中转。所有自捷克出发赴华乘客在向中国驻捷克大使馆申领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时,均应同时上传完整的赴华行程单。

所有自捷克出发赴华乘客均应在捷克及中转国分别进行“双检测”;凭出发前48小时内的“双检测”结果向中国驻捷克大使馆申领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并在第二段行程登机前48小时内在中转地当地检测机构完成“双检测”并向中国驻中转地使领馆申领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请您务必在行前关注中国驻中转地使领馆官网有关最新公告。对未在捷克进行“双检测”并且未在中国驻捷克大使馆申领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的,中国驻中转地使领馆将不为其审发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

二、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要求,除因接种新冠疫苗产生的IgM、IgG抗体阳性外,曾被确诊患有新冠肺炎病史或虽未曾被确诊但核酸检测、IgM、IgG抗体检测结果任一项为阳性者,应提供当地医院出具的载有肺部CT或X光结果的诊断证明、两次核酸检测阴性(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证明。当事人应如实申报病史及检测情况。如属上述情况,需进行14天隔离管理及健康状况检测,之后如检测正常,并能提供登机前48小时内核酸和IgM抗体检测复查结果,符合“双阴”要求的,中国驻捷克大使馆将为其审发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

收到申请后,中国驻捷克大使馆将严格审核所有提交材料,综合考虑有关规定后审发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一般当天即会作出反馈,如晚间收到申请则顺延至第二天早上反馈。乘机时请随身携带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两份检测报告及疫苗接种证明(如有)以备查验。

本通知上述要求定于2021年2月20日(含)起实施。


驻西班牙使馆


关于从西班牙搭乘航班赴华相关要求的通知


自2021年2月23日(含当日)起,驻西班牙使领馆对确有必要从西班牙乘机赴华的乘客执行以下要求:


(一)始发国为西班牙

在西班牙居住的所有人员赴华必须乘坐由西班牙直飞国内的航班。我馆自2020年11月24日起已不再为从西班牙前往第三国中转的乘客审发第一阶段绿码,中转国也不会为此类乘客审发第二阶段绿码。

(二)始发国为第三国

1. 如乘客目前所在第三国有赴华直航航班,则须乘坐此直航航班。如自行来西班牙中转赴华,我馆一律不审发第二阶段绿码。第三国直航航班因熔断且暂无其它直航的,参考第2条。

2. 如乘客目前所在第三国无赴华直航航班,无论自驾、乘车还是乘坐航班来西班牙乘机,均视为一次中转。所有乘客均须凭第一段行程出发前48小时内的双检测结果向中国驻始发国使领馆申请绿码,并在第二段行程登机前48小时内在驻西班牙使领馆指定检测机构完成双检测并申请绿码。始发国未审发首段行程绿码的,我馆亦不予审发第二段行程绿码。


驻葡萄牙使馆


关于请赴华旅客搭乘直航航班的通知


为避免经多国中转交叉感染风险,根据国内统一部署,自即日起,中国驻葡萄牙大使馆对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受理要求调整如下:  


一、常住葡萄牙人员请务必选择直航赴华,并在申领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时同时上传行程单和葡萄牙居留证明(居留卡、签证等)。中国驻葡萄牙大使馆不再受理自葡萄牙出发经第三国中转赴华的乘客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申请。  

二、常住国有赴华直飞航班的人员,请勿来葡(包括乘飞机、自驾或搭乘其他各类交通工具)乘机赴华。中国驻葡萄牙大使馆不再受理此类人员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申请。  

三、常住国无赴华直飞航班的人员,且仅经葡萄牙中转赴华,可向中国驻葡萄牙大使馆申请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申请时请同时上传行程单和中国驻始发国使领馆审发的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截图。  


驻匈牙利使馆


关于调整自匈牙利赴华乘客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申请要求的通知


自2021年2月19日起,如您确有必要赴华旅行,请按以下要求申领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

一、目前,中匈之间尚未恢复直航,自匈出发赴华需经第三国转机。无论乘坐何种交通工具赴第三国转机,乘机人均应在匈和中转国分别进行新冠肺炎病毒核酸和IgM血清抗体“双检测”,并向中国驻匈牙利使馆及中国驻转机国大使馆/总领馆申请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未在匈进行检测并获得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将导致乘机人无法在中国驻转机国使领馆申请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

二、自匈出发的乘客最多可经1次转机赴华,我馆将不再为经2次(含)及以上中转赴华乘客审发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

三、乘机人申请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时应按要求上传本人护照资料页、检测报告、行程单、在匈居留许可/签证等材料。缺少申请材料将可能影响乘机人获得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并可能造成的行程延误、经济损失等。

四、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要求,除因接种新冠疫苗产生的IgM、IgG抗体阳性外,曾被确诊患有新冠肺炎病史或虽未曾被确诊但核酸检测、IgM、IgG抗体检测结果任一项为阳性者,应提供当地医院出具的载有肺部CT或X光结果的诊断证明、两次核酸检测阴性(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证明。当事人应如实申报病史及检测情况。如属上述情况,需进行14天隔离管理及健康状况检测,如检测正常,并能提供登机前48小时内核酸和IgM抗体检测复查结果,符合“双阴”要求的,可向我馆申请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

五、已接种疫苗人员申领要求请参见我馆2月5日通知。


驻塞尔维亚使馆


关于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申请的最新说明(2021.2.10)


塞尔维亚无直达中国航班。在塞尔维亚的中外籍人员如确有必要赴华,为避免经多国中转交叉感染风险,请务必只经一国转机赴华,并在申领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以下简称健康码)时上传您的完整行程单和塞尔维亚的居留证明*。如您的行程不符合上述要求,将无法从我馆获得符合乘机要求的健康码。


驻意大利使馆


关于无法为经第三国赴华人员发健康码的温馨提示


一、驻意大利使领馆已于2020年11月30日起,不再为自意大利出发、经第三国中转赴华乘客审发健康码。

二、根据最新要求,对从第三国中转赴华人员,中国驻中转国家使领馆将不为未获得中国驻始发国使领馆健康码的乘客审发中转地健康码。

鉴此,凡从意大利出发、经第三国赴华人员,无论搭乘何种交通工具,驻意大利使领馆均无法审发健康码,您抵达第三国后亦将无法获得中国驻中转地国家使领馆审发的健康码。


驻瑞士使馆


关于自瑞士始发及经苏黎世中转赴华新乘机要求的重要通知


自2021年2月26日起,驻瑞士使领馆将调整赴华健康码审发规则。

一、居住在瑞士的人员

此类人员指生活在瑞士,持瑞士护照或持瑞移民部门颁发的L、B、C类居留卡及其他居住证明、瑞驻外使领馆颁发的有效签证人员。居住在列支敦士登公国参考在瑞士办理。

1. 请选择瑞士国际航空公司直航航班赴华。驻瑞士使领馆将不再为居住在瑞士并拟经第三国转机赴华的人员发放健康码。

2. 请在登机前48小时内完成新冠病毒核酸和血清特异性IgM抗体“双检测”。检测必须在驻瑞士使领馆指定的机构完成(名单附后)。

3. 中国公民通过“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微信小程序、外国公民通过网站https://hrhk.cs.mfa.gov.cn/H5/申请健康码。申请人应如实详细填写个人信息、检测结果及既往感染史、接触史等情况,并上传以下材料:护照个人信息页、在瑞居留证明(仅非瑞士籍人士)、赴华签证(仅非中国籍人士)、全程行程单、“双阴性”报告。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否则无法获发健康码。

4. 如您曾经确诊感染新冠肺炎、核酸或抗体检测呈阳性,请提前与驻瑞士使领馆取得联系,咨询乘机相关安排。

5. 登机时,请通过手机或电脑向瑞航工作人员展示实时动态健康码,瑞航不再认可打印或截屏健康码。

二、经苏黎世转机回国人员

此类人员指所在国没有赴华直航航班、仅经苏黎世一地中转的赴华人员。

1. 请在始发国进行“双检测”并申请中国驻该国使领馆颁发的绿色健康码。在苏黎世转机时,应按瑞航安排在苏黎世机场进行“双检测”,取得“双阴性”报告后,通过微信小程序或网站申请健康码。申请时应选择“苏黎世机场(Airport Zurich)”作为检测机构,如实详细填写个人信息、全部行程、检测结果等情况,并上传以下材料:护照个人信息页、全程行程单、赴华签证(仅非中国籍人士)、机场检测“双阴性”报告。

2.驻苏黎世总领馆将及时为中转旅客审发健康码,全力帮助符合条件的旅客按时登机。如旅客填报虚假信息、上传材料不全而导致审批进度延误,一切直接及连带后果由相关旅客自行承担。

三、不符合在苏黎世转机赴华条件的人员

1.所在国有赴华直航航班(例如德国、法国、巴西、土耳其、俄罗斯、以色列)的旅客,须在所在国乘直航航班赴华。

2.驻瑞使领馆不再为所在国有赴华直航航班、中转两次及以上、乘坐非瑞航联程航班且在苏黎世中转时间超过48小时、无始发国健康码的四类旅客发放健康码。如上述旅客坚持来苏黎世转机,产生的滞留、送返等后果由旅客个人承担。


驻比利时使馆


关于请赴华旅客搭乘直航航班的通知


即日起,中国驻比利时大使馆不再为自与中国有直航航班国家出发来比中转赴华旅客审发健康码,包括乘飞机、自驾或搭乘其他各类交通工具来比乘机赴华旅客。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

0086-10-12308/0086-10-59913991

中国驻比利时使馆领事保护电话:

0032-27632006


驻荷兰使馆


关于调整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二维码受理要求的重要通知


自2021年2月24日(周三)起,驻荷兰使馆对健康码(针对中国籍乘客)/健康状况声明书二维码(针对外国籍乘客)受理要求调整如下:


一、检测时间

核酸检测(PCR test或nucleic acid test)和血清IgM抗体检测均应于登机前2日内在我馆指定检测机构完成,以最早的一次采样日期起算,不精确到小时。

我馆将根据实际情况对检测机构进行动态调整,最新名单可关注我馆网站和微信公众号通知。

二、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二维码申请条件:

(一)从荷兰始发的赴华旅客必须搭乘直飞航班,不得乘坐任何交通工具赴第三国乘机(所乘航班仅在韩国等第三国作技术性经停除外)。对拟从荷兰始发,途经第三国中转赴华的旅客,我馆一律不审发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二维码。从荷兰始发的赴华旅客申请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二维码须同时上传:

1、我馆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血清IgM抗体双检测证明;

2、机票行程单;

3、荷兰居留证明(中国公民上传荷兰居留卡或荷兰签证,荷兰公民上传荷兰护照,第三国公民上传荷兰居留卡)。

上述材料缺一不可,否则我馆一律不予审发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二维码。

(二)从与中国通航国家始发的赴华旅客不得乘坐任何交通工具来荷乘机。我馆对此类人员的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二维码申请不予受理。

(三)从与中国不通航国家始发的赴华旅客可来荷乘机。此类赴华旅客申请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二维码须同时上传:

1、我馆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血清IgM抗体双检测证明;

2、始发地-荷兰-中国的全程机票行程单(陆路来荷乘机的旅客可只提交荷兰-中国段机票行程单);

3、始发地的居留证明(以中国驻始发地使领馆要求提供的居留证明种类为准即可);

4、驻始发国使领馆审发的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二维码截图。

上述材料缺一不可,否则我馆将一律不予审发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二维码,并将要求当事人自行返回始发国,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自负,费用自理。

特别注意:史基浦机场国际中转区诺华美诊断(Novamedik Diagnostics)检测中心不再为当日航班旅客提供检测,请有关旅客至少提前一日在该检测中心采样;如赶不上原定航班,请自行改签其他航班。

三、申领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二维码办法

(一)中国籍乘客申领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

中国籍乘客在获得核酸、血清IgM抗体检测阴性证明后,应立即通过“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微信小程序(可扫描下方二维码),申报个人情况并按上述要求上传有关材料。经我馆复核通过后,可获得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请在健康码有效期内乘机,并在乘机时配合航空公司查验。

(二)外国籍乘客申领带“HDC”标识的绿色健康状况声明书二维码

外国籍乘客可通过电脑或手机等终端登录网站https://hrhk.cs.mfa.gov.cn/H5/,申报个人情况并按上述要求上传有关材料。经我馆复核通过后,可获得带“HDC”标识的绿色健康状况声明书二维码。外籍乘客登机时须出示健康状况声明书二维码电子版或纸质打印版,供航空公司核对。

四、其他重要提醒

(一)关于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二维码审核时间:我馆工作人员均知晓荷兰赴华航班起飞时间,会在收到申请后尽快审核,包括周末和节假日。请勿在任何时间以任何方式催办,对于所有催办电话或邮件等,我馆均不予查询或回复。确有特殊紧急情况的乘客可在登机口关闭前30分钟内向航空公司工作人员反映情况,由航空公司工作人员代为转达。

(二)请各位乘客拿到检测证明后,务必仔细核对检测证明上的个人信息是否正确,如存在错误务必及时联系检测机构进行修改。上传的检测证明上还必须有医生签名,可为电子签名或纸质签名。

(三)请各位乘客如实申报个人信息和检测情况,如发现造假或瞒报,我馆将通报国内公安部门严肃追责,请不要以身试法。

(四)我馆有权要求任意一名乘客提供更多补充材料。

(五)以上政策涉及所有乘客,包括婴幼儿。

(六)如有更多疑问,请查看“防疫健康码国际版”申报说明与常见问题解答链接:

https://hr.cs.mfa.gov.cn/help_two/help-two/hs.html


驻丹麦使馆


关于调整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HS码/HDC码)审核要求的通知


自2月20日起,对我馆审核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以下简称HS码/HDC码)要求调整如下:


一、在线申请提交材料:除上传双检测报告外,须同时提交当事人住在国的有效居住证件(如居留卡、签证、社保卡之一)和机票行程单等。如您的证件、行程不符合有关要求,您将不能获得绿色HS码/HDC码,无法乘机。

二、我馆不为自丹麦出发经其他国家或地区中转赴华的人员审发HS码/HDC码。

三、住在国有赴华直航航班人员,请勿经丹麦转机赴华。对住在国有直航中国航班人员,无论通过飞机、火车、汽车等交通工具来丹中转,我馆均不审发HS码/HDC码。

四、住在国无赴华直航航班人员

(一)对经两个(含)以上航程到丹麦中转赴华人员,我馆不受理其HS码/HDC码申请。

(二)计划由住在国直飞丹麦并乘坐直航航班赴华人员,必须首先取得始发地中国使领馆核发的HS码或HDC码,并在哥本哈根机场我馆认可的检测机构(附后)进行第二次“双检测”,再凭我馆核发的有效HS码或HDC码登机。

我馆此前发布的通知内容有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驻瑞典使馆


关于调整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办理要求的通知


一、在瑞典人员须搭乘直航赴华。使领馆不为自瑞典出发经第三国中转赴华人员发放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在瑞人员应选择直航航班(目前为中国国航CA912航班)。上传检测报告须含有乘客姓名、出生日期、证件号码,核酸(pcr)、抗体(IgM和IgG)结果及采样时间。同时,还须上传居留卡或入境签证等在瑞居住的证明材料。

二、瑞典以外乘客请慎重选择来瑞中转。

(一)始发国有直飞赴华航班的人员,请勿经瑞典转机赴华。中国驻瑞典使领馆不为此类人员发放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

(二)始发国无直飞赴华航班的人员,如经两个及以上国家中转赴华,使领馆不受理其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申请。

(三)始发国无直飞赴华航班的人员,如仅经瑞典中转赴华(全程仅中转一次),可向中国驻瑞典使领馆申请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无论乘坐何种交通工具来瑞,均应在始发国及瑞典分别进行检测,并在中国驻始发国使领馆及中国驻瑞典大使馆分别申领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在瑞典申请时需提交:

1、瑞典卫生局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须含乘客姓名、出生日期、证件号码,核酸(pcr)、抗体(IgM和IgG)结果及采样时间。

2、始发国—瑞典—中国的全程机票行程单;

3、始发国居留证明材料(包括当地身份证或有效签证等);

4、驻始发国使领馆审发的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截图。


中国驻瑞典大使馆检测

咨询邮箱:

testreportswe@gmail.com

咨询电话:

+46 -760174441 (工作日下午1:30 - 5:30)


中国驻哥德堡总领馆检测

咨询邮箱:

testreportgdb@gmail.com

咨询电话:

+46-31-842445(工作日下午2:30 -4:30)


驻挪威使馆


关于调整健康码(HS码/HDC码)审核要求的通知


对自驾、搭乘火车等交通工具赴第三国中转赴华的,应同时在挪威及中转国分别进行“双检测”并申领健康码。

申领健康码时,所有申请人均需上传行程单。非挪威籍公民还需提交在挪有效居留证明。如您的行程不符合上述要求,将可能影响您获得符合乘机要求的绿色健康码。


驻波兰使馆


关于调整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受理要求的通知


一、中国驻波兰大使馆不再为自波出发经第三国中转赴华人员发放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自波兰赴华人员应搭乘自波直航赴华航班。

二、始发国有直飞赴华航班的人员,请勿经波兰转机赴华。中国驻波兰大使馆不再为始发国有直飞赴华航班的人员发放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

三、始发国无直飞赴华航班的人员自波搭乘航班赴华,无论乘坐何种交通工具来波,均应在始发地国家及波兰分别进行“双检测”,并在中国驻始发地国家使领馆及中国驻波兰大使馆申领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对未在始发地进行检测及未在中国驻始发地国家使领馆申领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的,中国驻波兰大使馆不再为其审发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

四、在波乘机赴华人员应按要求上传本人行程单、居留证明、签证等材料。如您的行程不符合上述要求,将可能影响您获得符合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因不符合要求造成的行程延误、经济损失等由申请人个人承担。

五、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要求,除因接种新冠疫苗产生的IgM、IgG抗体阳性外,曾被确诊患有新冠肺炎病史或虽未曾被确诊但核酸检测、IgM、IgG抗体检测结果任一项为阳性者,应提供当地医院出具的载有肺部CT或X光结果的诊断证明、两次核酸检测阴性(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证明。当事人应如实申报病史及检测情况。如属上述情况,需进行14天隔离管理及健康状况检测,如检测正常,并能提供登机前48小时内核酸和IgM抗体检测复查结果,符合“双阴”要求的,我馆将为其审发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

六、本通知有关要求将于2021年2月22日(含)起实施。


驻芬兰使馆


关于调整健康码和健康状况声明书二维码受理要求的通知


一、中国驻芬兰大使馆不再为自芬出发经第三国中转赴华人员发放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二维码。自芬兰赴华人员应搭乘自芬直航赴华航班。

二、始发国有直飞赴华航班的人员,请勿经芬兰转机赴华。中国驻芬兰大使馆不再为始发国有直飞赴华航班的人员发放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二维码。

三、始发国无直飞赴华航班的人员自芬搭乘航班赴华,无论乘坐何种交通工具来芬,均应在始发地国家及芬兰分别进行“双检测”,并在中国驻始发地国家使领馆及中国驻芬兰大使馆申领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二维码。对未在始发地进行检测及未在中国驻始发地国家使领馆申领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二维码的,中国驻芬兰大使馆不再为其审发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二维码。

四、在芬乘机赴华人员应按要求上传本人行程单、居留证明、签证等材料。如您的行程不符合上述要求,将可能影响您获得符合乘机要求的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二维码。因不符合要求造成的行程延误、经济损失等由申请人个人承担。

五、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要求,除因接种新冠疫苗产生的IgM、IgG抗体阳性外,曾被确诊患有新冠肺炎病史或虽未曾被确诊但核酸检测、IgM、IgG抗体检测结果任一项为阳性者,应提供当地医院出具的载有肺部CT或X光结果的诊断证明、两次核酸检测阴性(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证明。当事人应如实申报病史及检测情况。如属上述情况,需进行14天隔离管理及健康状况检测,如检测正常,并能提供登机前48小时内核酸和IgM抗体检测复查结果,符合“双阴”要求的,我馆将为其审发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二维码。

六、本通知有关要求将于2021年2月19日(含)起实施。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十分严峻,国际旅行交叉感染风险较大,建议您“非必要,不旅行”。确需赴华旅行人员请遵照上述要求合理安排行程,行前做好隔离防护避免检后感染。


以上内容为不完全统计,请务必以驻当地使领馆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海外发布:温州市海外传播中心官方中文发布平台

联系电话:温州市境外人士综合服务专线4008678110(温州市鹿城区侨联、鹿城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联合主办)

来源:人民日报、中国民航报、各驻外使领馆官网等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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